2023-12-16
846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29 15:20:26 编辑: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
网友咨询:
我经营一家五金店,在斜对角上也有一家人经营五金店,但是他老师诋毁我家店的声誉。老是对他的客户说我家的质量不行,导致我家的销售量远不如以前。我想问一下他的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云南泊江律师事务所李继红律师解答: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等。
其中,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行贿手段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它与合法的“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在于,贿赂所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予以反映。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所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李继红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其次是行政责任:行政责任要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来实现。行政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
最后,也是最严重的是刑事责任:这是对违法行为进行的最为严厉的法律制裁,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比如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入行至今,遵从当事人的事就是自己的事,为当事人创造最大利益的执业理念,处理了大量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