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6
954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1-06 07:36:54 编辑: 厦门税务
近期小编接到许多关于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享受的咨询,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在此为大家整理出了两种便捷的优惠政策备案的方法,接下来就随着小编详细了解一下吧!
政策中对残疾人的规定,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自然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对于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减征的范围。
个人所得税APP备案
第一步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个人信息-可享税收优惠信息模块,若当前无信息,点击“添加”;
第二步
选择税收优惠情形,根据页面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即可完成填报。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备案
第一步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点击“下载中心”;
第二步
点击“下载中心”-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第三步
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并安装扣缴客户端;
第四步
下载安装后,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添加或导入人员信息;
第五步
勾选“残疾、烈属、孤老”后报送人员信息。